鉴于目前全国范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合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按照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学校慎重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考试方案予以调整。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同前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说明如下:
一、吉林省
面向吉林省考生的延边大学2020年艺术类校考(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方式由前期公布的现场笔试、面试改为,表演专业采用观看录制的作品评分的方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采用网络视频笔试和观看录制的作品相结合的方式。
(一)为了保证调整的方案可行性,我校将原定的考试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表演专业将考试科目和分数占比由原来的:
(1)仪容形体(10%)
(2)自备稿件(70%)
(3)才艺展示(10%)
(4)即兴表演(10%)
调整为:
(1)仪容形体(10%)
(2)自备稿件(台词片段)(70%)
(3)才艺展示(20%)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科目和分数占比由原来的:
(1)面试成绩(5%)
(2)乐理笔试(15%)
(3)听音笔试(15%)
(4)和声笔试(15%)
(5)歌曲创作笔试(20%)
(6)器乐曲创作笔试(30%)
调整为:
(1)歌曲创作(30%)
(2)器乐曲创作(50%)
(3)演奏和演唱(20%)
(二)提交录制的作品和网络视频笔试要求
1.录制的作品要求
(1)考生须在宽敞、光线较好的安静空间,利用智能手机录制作品。
(2)录制的作品不得做任何编辑、后期处理。
(3)录制的作品应保证画面清晰,声音清晰可辨。
(4)录制的作品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考生号等可辨识考生身份的画面和声音。
(5)表演专业考生须素颜、简装出镜。
2.网络视频笔试的要求
(1)考生须在宽敞、光线较好的独立的安静空间。
(2)利用两部智能手机分别拍摄。一部手机与考试系统连线,系统录制考生考试全程视频;另一部手机应架设在可拍摄独立空间全景的位置,接收考官指令。
(3)网络视频笔试开考前应向连接考试系统的手机镜头清晰展示空白答题纸(静止停顿5秒),笔试结束时应向连线手机镜头清晰展示已创作完成的答题纸(静止停顿5秒)。最后将已创作完成的乐谱清晰拍照,上传系统。
(4)须使用我校邮寄的专用答题纸、草稿纸,铅笔答题。
(三)考试具体内容
1.表演专业
(1)考生在视频中展示仪容形体,时长不得超过30秒。
(2)考生在视频中表演自备稿件(台词片段),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
(3)考生在视频中才艺展示,可为演奏、演唱、舞蹈,时长不得超过90秒。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歌曲创作(网络视频笔试)。考生限时答题,时长60分钟。
(2)器乐曲创作(网络视频笔试)。考生限时答题,时长120分钟。
(3)演奏和演唱(提交录制的作品)。建议使用键盘类乐器演奏,演唱国内艺术歌曲或民歌,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二、非吉林省
非吉林省考生根据所属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省统考、联考时间和考试方案参加考试即可。
三、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向学校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4)。
(二)考生提交的独立作品须保证真实,未经任何编辑及后期处理。如发现有造假、作品中透漏考生身份等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三)严禁任何替考行为。我校将严格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考试视频信息,如发现替考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四)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复测成绩与校考成绩有明显差异的考生进行调查,查实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五)参与考试的评委、工作人员如与考生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评委须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评委、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拟定提交录制的作品和网络视频笔试时间
提交作品或笔试时间表
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核方式 |
提交作品或笔试时间 |
表演 |
全部 |
提交录制的作品 |
4月25日9:00至26日17:0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歌曲创作 |
网络视频笔试 |
4月25日9:00至10:0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器乐曲创作 |
网络视频笔试 |
4月25日14:00至16:0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演唱和演奏 |
提交录制的作品 |
4月25日9:00至26日17:00 |
五、其他
(一)因条件有限无法提供录制的作品或无法实现网络视频笔试的考生,请在4月10日15:00前联系我办,我办将与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积极沟通,保障考生能顺利完成考试。
(二)补报名。为了给予前期错过艺术类校考报名(面向吉林省考生)的考生补报名的机会,4月5日12:00至4月11日12:00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限时开通。
(三)学校近期将陆续发布考试系统使用说明及考试相关其他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延边大学招生网(zsb.ybu.edu.cn)通知。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附件:
1.表演专业考试要求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要求
3.表演专业考生录制作品样品
4.《诚信承诺书》
延边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