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公示我校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至6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生就业处反映,逾期不受理。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法学专业第一志愿拟录取最低总分为72.61分,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二至六志愿拟录取最低平均学分绩点为3.07,经济学专业第二至六志愿拟录取最低平均学分绩点为2.88。其他专业均满足志愿录取。
二、公示延边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内受理异议,经核实确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调整公示结果。公示结果调整分两种:
(1)公示期内调整。公示期内得出核实结果,确属调整公示结果的,直接调整公示结果。
(2)补充公示。公示期后得出核实结果,确属调整公示结果的,补充公示。
公示信息有可能调整,因此公示信息应以公示截止时间次日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延边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5年6月19日